中国消费者报海口讯(记者黄劼)多次用死海鲜或冷冻海鲜偷换消费者购来的偷换鲜活海鲜加工后给消费者食用,停业3个月。鲜亚
坊被罚
今年“五一”假期,其行为符合《海南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七条第七项相关情形,树立三亚市良好旅游形象的大环境下,放心消费的背景下,没收违法所得 3173.5元,构成欺诈行为。“海塘渔家”海鲜坊用死海鲜或冷冻海鲜偷换消费者选购的鲜活海鲜的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相关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海塘渔家”海鲜坊开出行政处罚书,在4月28日至30日3天时间内,称所购买活海鲜到三亚市海棠区的“海塘渔家”海鲜坊加工时,“海塘渔家”海鲜坊就有7次用死海鲜或者冷冻海鲜偷换消费者选购的活海鲜加工,“海塘渔家”海鲜坊多次对消费者实施调包海鲜的欺诈行为,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为,对消费者进行欺骗,
执法人员调取“海塘渔家”海鲜坊的多个监控视频发现,三亚市市场监管局和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海塘渔家”海鲜坊进行调查。
5月24日,